1980年 麥樂倫事件

1981年出版的《麥樂倫事件調查委員會報告書》中,描繪麥樂倫身亡的情況,及當時他身穿毛衣的相片(5個白點是彈孔),該報告書當時由楊鐵樑所編。

1980年 麥樂倫事件

1980年轟動一時的麥樂倫五槍案,激發當時社會對事件疑點的廣泛討論,以及同志爭取同性戀非刑事化的訴求。此案件是皇家香港警務處「特別調查組」最為受到社會注目的案件。

1978年時任新界指揮控制中心的督察麥樂倫,涉嫌於元朗警察宿舍中數次試圖性侵犯華人少年劉偉堂。其後劉偉堂向朋友曾健豪講及此事,事件再由曾轉述到其父。曾父親是前警長,經過劉的同意將事件舉報到元朗警局。警方接報後,將案件轉交由特別調查組處理。

事件經歷兩年調查後,警方於1980年1月3日正式起訴麥樂倫八項粗獷性行為罪(又稱嚴重猥褻行為)。警方原本準備在1月15日與麥樂倫會面時正式將他拘捕,但麥當天並沒有出現,卻被發現反鎖在何文田的警察宿舍裡身中五槍身亡,懷疑死因與其同性戀身份有關。

事件於同年3月12日於死因裁判法庭陪審團以二比一裁定麥樂倫死因不明。不過,在五月份時律政司發表的新聞稿中指有證據充分顯示麥樂倫死因是為自殺。麥樂倫身亡的案情充滿疑點,不少人懷疑麥樂倫是否向自己連開五槍自殺,同時事件涉及外籍高官,各大英文報章更以大篇幅地追查案件。事件最終在社會上醞釀一股不可阻擋的輿論壓力,迫使政府成立調查委員會。最終,調查小組聆訊進進了一百三十四天,裁定麥樂倫死於自殺。香港政府共花了一千六百萬港元調查麥樂倫的死因。

麥樂倫的死因最終仍是個謎,麥樂倫五槍案激發起香港同性戀者採取行動,促使政府對同性戀刑事法案作出研究。1980年6月14日,律政司和首席按察司要求法律改革委員會研究下述論題:「本港有關同性性行為的現行法律應否予以修改?若然,應如何修改?」,推動同性性行為非刑事化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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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戀非刑事化及麥樂倫事件 1978年1982-1984年 「特別調查小組」大規模調查同性戀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