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明報1988年8月報導沙田區議會通過支持法改會免除刑事處罰成年人私下同性戀行為的建議。 1988年政府首度推出諮詢文件《有關同性戀罪行的法律應否修改?》,文件中例三個意見給市民選擇: 與當時行使法律一樣不變。 兩名男子同意而私下進行的同性性行為活動,可以非刑事化,不過法律項目建議只適用於21歲以上的男性。 對彼此同意而私下進行同性性行為的成年人,減輕刑罰,即由最高刑罰終身監禁減為罰款五千元兼監禁一年。另外, 粗獷性行為由監禁兩年改為罰款二千元兼監禁三個月。 1988年 首度諮詢討論同性戀非刑事化1988-05-312018-09-03https://lgbtpedia.hk/wp-content/uploads/2018/05/lc_logo.pngLes Corner Empowerment Association | 同志小百科https://lgbtpedia.hk/wp-content/uploads/2018/03/19880811.png200px200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