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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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2016年

2012年,何秀蘭議員提出沒有法律效力的《同志平權》動議辯論,要求政府就立法公眾諮詢,當中受到指罵及游說,結果 […]

2006-2008年

2006年,政府發表第二次民意調查結果,顯示有34.5%市民反對立法、贊成的有28.7%。 同志組織積極在民間 […]

2004-2005年

2004年,政府在民政事務局轄下設置「性別認同及性傾向小組」(及後轉到政制及內地事務局),並成立了「少數性傾向 […]

1997年

1997年劉千石議員再次向立法局提出《平等機會(家庭責任、性傾向及年齡)條例》私人草案,終以兩票之差被否決,當 […]

1995- 1996年

政府於1995年進行了首個有關同志題目的電話民調,抽樣訪問了一千五百名市民,以了解市民對不同性傾向的觀感,以及 […]

1990-1994年

1990年,港英政府將《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引入香港法律,《香港人權法案條例》因而誕生,條例中包括不同 […]

1982年

在1982年因為督察麥樂倫案件,引起香港政府部門首長不知如何處理公務員中同性戀者的疑問,故政府發出通知,清楚指 […]

引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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